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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零关税化解民生痛点

2018-04-16

4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这一举措,将打开进口抗癌药进一步降价的空间,为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体现出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释放出浓浓的民生暖意。

鼓励抗癌药进国门,是国内药品政策延续,预计未来创新药国门将进一步打开。

肿瘤是全球至今尚未攻克的疾病,我国肿瘤患病人数居全球之首,发病率和死亡率持续走高。根据2017年国家癌症中心最新数据:中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429万,全国每天约1万人确诊癌症。

目前,我国抗癌药市场规模超过千亿元,约一半依赖进口,而进口抗癌药价格往往比国外的高出一大截。研发成本、知识产权专利、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以及流通领域的层层加码,共同导致了进口靶向抗癌药物的天价。“天价药”让癌症患者及其家庭难以承受,因病致贫的案例比比皆是。

目前,根据财政部2017年最新关税税率调整,我国进口药品最惠国税率为2%-4%,而普通税率最高则可达80%,此外还有增值税17%。因此,尽管部分肿瘤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或谈判药品目录,但我国患者还是承受巨大的费用压力。

抗癌类药品取消关税的政策,是国内药品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将有利于加快肿瘤药药品进入中国市场,提高当前进口药企的积极性,目前,2017年全球前20的抗癌药还有8个药品未在我国上市。另一方面将中长期倒逼国内医药企业加速创新,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同时有利于进口抗癌药品价格下降,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及家庭的治病成本,化解民生痛点。 

不过,即使只从价格考虑,零关税也只是一个开始。正如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进口抗癌药仅降到“零关税”还不够,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多环节、多渠道层层压减进口抗癌药品价格。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步提出,要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同时要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

“不光要把关税降下来,更要多部门联动,从生产、流通、原料进口等各方面综合施策,真正把药品价格降下来。”李克强总理说,“要先紧盯住患者最为急需的有效的几种抗癌药品,把价格降下来,让患者及家属对急需的进口抗癌药价格降低有切实感受!”

在取消进口抗癌药关税、继续扩大开放的同时,还应该为国内药企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现实中,新药审批周期过长,药品采购层层过关、道道设卡,国产原研新药无法快速进入医保目录和医院采购清单……用改革解决深层体制机制积弊,就能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增强国内药企的竞争力,增强创新能力、新药研发能力,从根本上降低药物价格,为群众带来更多看得见的实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第一动力”,这一理念同样适用于医药行业。目前,人类还无法攻克肿瘤,离不开全世界协同攻关。在全球抗癌的征程上,中国的开放将激发更多动力,也会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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